凯时首页

    Products

    Product Details

    Rivaroxaban Tablets

    2022年07月18日 Printer Back


    Rivaroxaban Tablets

      利伐沙班片说明书

    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


      【药品名称】

      通用名称:利伐沙班片

      英文名称:Rivaroxaban Tablets

      汉语拼音:Lifashaban Pian


      【成份】

      主要成份:利伐沙班

      化学名称:5-氯-氮-({(5S)-2-氧-3-[4-(3-氧-4-吗啉基)苯基]-1,3-唑烷-5-基}甲基)-2-噻吩-羧酰胺

      分子式:C19H18ClN3O5S

      分子量:435.89


      【性状】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。


      【适应症】

      1.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,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(VTE)。

      2.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(DVT)和肺栓塞(PE);在完成至少6个月初始治疗后DVT和/或PE复发风险持续存在的患者中,用于降低DVT和/或PE复发的风险(血流动力学不稳定PE患者参见【注意事项】)。

      3.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(例如:充血性心力衰竭、高血压、年龄≥75岁、糖尿病、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)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,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。

      在使用华法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,与华法林相比,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体循环栓塞风险方面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。


      【用法用量】

      口服。

      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,也可以单独服用。

      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。


      特殊人群

     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

      轻度肾功能损害(肌酐清除率CrCl:50-80mL/min)的患者,无需调整利伐沙班剂量。

      中度(肌酐清除率30- 49mL/min)或重度肾功能损害(肌酐清除率15- 29 mL/min)患者,推荐如下使用:

      ● 对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时,中度肾功能损害(肌酐清除率30- 49mL/min)者无需调整剂量。避免在CrC< 30mL/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。

      ● 用于治疗DVT和PE,降低DVT和PE复发的风险时: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(肌酐清除率30 - 49mL/min)患者,前三周,患者应接受15mg每日两次。此后,当推荐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时,如果评估得出患者的出血风险超过DVT及PE复发的风险,必须考虑将剂量从20mg每日一次,降为15mg每日一次。使用15mg的建议基于PK模型,尚无临床研究。当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时,不需要调整推荐剂量。在CrCl<30mL/min的患者中应避免使用利伐沙班。

      ● 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风险时,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。肌酐清除率<15mL/min的患者避免使用利伐沙班。


     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

      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,包括达到Child Pugh B级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,禁用利伐沙班。


      性别

      无需调整剂量。


      接受心脏复律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

      需要心脏复律的患者可以开始或继续服用利伐沙班。

      对于既往未使用过抗凝剂治疗且接受经食道超声心动图(TEE)引导下的心脏复律治疗的患者,应至少在心脏复律前4小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,以保证充分抗凝。对于所有患者,在进行心脏复律之前应确认患者已经预先服用利伐沙班。对接受心脏复律的患者,在决定何时启动抗凝治疗及抗凝治疗的持续时间时,应考虑已有的指南推荐。


      【规格】(1)10mg;(2)15mg;(3)20mg


      【贮藏】密封保存。


      【包装】

      铝塑泡罩包装。

      10mg:10片/板,1板/盒

      15mg:10片/板,1板/盒

      20mg:7片/板,1板/盒


      【有效期】36个月


      【执行标准】YBH14032020


      【批准文号】

      10mg:国药准字H20203738

      15mg:国药准字H20203739

      20mg:国药准字H20203740


      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
      上市许可持有人: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

      注册地址:泰州市健康大道801号28幢


      【生产企业】

      生产企业: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

      生产地址:泰州市健康大道801号28幢

      邮政编码:225300

      电话号码:0523-86201791-8010

      传真号码:0523-86201751-8751

      网       址:https://www.mall-cc.com


      【不良反应】、【注意事项】、【药物相互作用】、【药理毒理】等其他详见说明书